我老婆昨天去一間東森旗下的美容護膚公司做臉時
美容師幫我老婆的項鍊除下
因為護膚時身上不能有項鍊
做完後我老婆也忘記把項鍊戴回去
一直到今天早上才想到項鍊還在美容公司
剛才打電話去問
店長叵覆說都沒看到
找了半天都沒找到
而且店家都沒裝監視器
請問一下
我只能到警察局報遺失嗎
還是只能自認倒楣
閣下:
您的問題末學分析一下:
1:大嫂去護膚,美容師將項鍊除下,美容師有保管的義務
2:大嫂做完臉要離開時,忘了將項鍊取回,難道美容師也忘了該將項鍊還給大嫂嗎?
3:末學非女性,但偶而也有做臉的習慣(就從來沒有美容師忘了將暫時保管的飾品歸還)
4:沒有裝監視器是店家疏忽,但不表示就無人涉嫌竊盜或侵占啊!
5:假設每個人去做臉,那忘了將飾品取回,那美容師就可唐而皇之假裝不知情而將客人飾物占(或竊)為己有嗎?那她以後不就如法泡製並習以為常了,那消費者的損失就應該囉?
6:美容師是保管大嫂飾物的人,當然是唯其是問囉,並不違反常理和經驗法則
7:目前美容師涉嫌最大,依法您可報警(先依侵占罪報案),並索取三聯單!
8:當然您可選擇自認倒楣,也未償不可
9:若您報案讓司法警察(或官)依法調查,一來:可收嚇阻之效(美容師爾後當有所節制)二來:公僕為民服務是天職(只要您沒謊報的話)讓司法警察(或官)依法傳訊,致於會不會破案那就聽天由命了,但可肯定的假設您是立委(大嫂是立委夫人)此案必破無疑!
10:以上供參酌